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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1940年誕生于延安,是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歷批次重點建設的高校,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行列,現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
櫛風沐雨,北京理工大學伴隨著黨和國家教育事業的發展成長壯大。1949年,學校遷入北京;1952年,定名為北京工業學院,成為新中國第一所國防工業院校;1988年,更名為北京理工大學。
立德樹人,北京理工大學在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中傳承紅色基因。學校致力于培養“胸懷壯志、明德精工、創新包容、時代擔當”的領軍領導人才。
矢志創新,北京理工大學在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中展現時代擔當。學校始終與黨和國家同呼吸、共命運,堅持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發展前沿銳意進取。學校曾創造了新中國科技史上多個“第一”:第一臺電視發射接收裝置、第一枚二級固體高空探測火箭、第一輛輕型坦克、第一部低空測高雷達、第一臺20公里遠程照相機等,在精確打擊、高效毀傷、機動突防、遠程壓制、軍用信息系統與對抗等國防科技領域代表了國家水平,在智能仿生機器人、綠色能源、現代通信、工業過程控制等軍民兩用技術方面具有明顯優勢。
號角激昂,北京理工大學承載著光榮與夢想揚帆起航。“延安根、軍工魂”是鐫刻進北京理工大學的紅色基因。面向未來,學校將繼續緊緊圍繞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堅持辦學正確政治方向,努力形成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繼續堅持“四個服務”,扎根中國大地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宏偉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2、北京理工大學雙一流學科
雙一流建設,包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世界一流學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項目已經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北京理工大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物理學、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兵器科學與技術
3、北京理工大學學科評估結果
說明:此為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第五輪評估結果沒有向社會公開。
序號 學科名稱 評估結果 1 兵器科學與技術 A+ 2 機械工程 A 3 控制科學與工程 A 4 光學工程 A- 5 材料科學與工程 A- 6 信息與通信工程 A- 7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A- 8 化學工程與技術 A- 9 管理科學與工程 A- 10 力學 B+ 11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B+ 12 電子科學與技術 B+ 13 軟件工程 B+ 14 安全科學與工程 B+ 15 工商管理 B+ 16 應用經濟學 B 17 教育學 B 18 設計學 B 19 儀器科學與技術 B 20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B 21 生物醫學工程 B 22 理論經濟學 C+ 23 法學 C+ 24 馬克思主義理論 C+ 25 外國語言文學 C+ 26 公共管理 C 4、北京理工大學一流本科專業名單
序號 專業名稱 等級 年度 1 工程力學 國家級 2019 2 機械工程 國家級 2019 3 車輛工程 國家級 2019 4 測控技術與儀器 國家級 2019 5 材料科學與工程 國家級 2019 6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國家級 2019 7 電子信息工程 國家級 2019 8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國家級 2019 9 自動化 國家級 2019 1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國家級 2019 11 軟件工程 國家級 2019 12 化學工程與工藝 國家級 2019 13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國家級 2019 14 彈藥工程與爆炸技術 國家級 2019 15 裝甲車輛工程 國家級 2019 16 信息對抗技術 國家級 2019 17 安全工程 國家級 2019 18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國家級 2019 19 能源與動力工程 國家級 2020 20 應用物理學 國家級 2020 21 數學與應用數學 國家級 2020 22 化學 國家級 2020 23 法學 國家級 2020 24 飛行器動力工程 國家級 2020 25 機械電子工程 國家級 2020 26 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 國家級 2020 27 工業工程 國家級 2020 28 通信工程 國家級 2020 29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國家級 2020 30 生物醫學工程 國家級 2020 31 能源化學工程 國家級 2020 32 統計學 國家級 2020 33 工商管理 國家級 2020 34 經濟學 國家級 2020 35 德語 國家級 2020 36 產品設計 國家級 2020 37 武器發射工程 國家級 2021 38 材料化學 國家級 2021 3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國家級 2021 40 英語 國家級 2021 41 生物技術 國家級 2021 42 電子科學與技術 國家級 2021 43 信息與計算科學 國家級 2021 44 武器系統與工程 國家級 2021 45 國際經濟與貿易 國家級 2021 46 會計學 國家級 2021 47 制藥工程 國家級 2021 48 環境設計 國家級 2021 49 工業設計 市級 2020 50 航空航天工程 市級 2021 51 社會工作 市級 2021 52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 市級 2021 53 西班牙語 市級 2021 54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市級 2021 55 日語 市級 2021 56 電子封裝技術 市級 2021 57 應用化學 市級 2021 58 視覺傳達設計 市級 2021 5、北京理工大學網友評價
1.挺好的,這邊綠化真的很好
3.學校挺漂亮的,蠻大。教學質量行,每一位都是碩士以上,現在招老師都要求博士級別,或者在企業有一定經驗什么的。學風比較好。
4.好學校,絕對的國內一流985 特色明顯 優勢很大
5.我是北理工的~我感覺還可以吧~~現在環境在不斷改善中,而且速度很快。老師的話也有北理工本部來的,而且老師都挺負責的。6.良鄉那邊的設施和教學樓都很新,條件很好,每層樓都有浴室
7.很正規的學校,各方面設備以及軟硬件都很好,完全是國內前十的實力,而且是軍工七子之一,很多軍工項目,這是很多非軍工院校永遠無法達到的地方。
8.校園環境不錯。新蓋起的實驗樓,條件非常好,可以帶筆記本去上網。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本科辦學地點分為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
第三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招生辦公室、教務部、宣傳部、學生工作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北京理工大學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學校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由紀檢監察機構相關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部分學校紀委委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專職人員擔任工作人員的招生監督工作組。
第八條 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招生辦公室、教務部、宣傳部、學生工作部、計劃財務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為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九條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
第十條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北京理工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
第十二條 北京理工大學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北京理工大學預留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堅持集體決策、質量優先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北京理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
第十六條 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份按其有關規定執行。藝術類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方式和學校相應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 北京理工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做分省計劃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八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投檔分整數位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投檔分整數位相同的考生安排專業時參考相應招生考試機構同分投檔的規則執行。河北省、遼寧省、浙江省、山東省、重慶市考生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考生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投檔。學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無外語語種限制。學校在全國部分省份實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對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當年相應招生辦法執行。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專業課采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按照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統考,報考條件詳見招生簡章。民族班、內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畢業生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港澳臺僑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對于通過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類型錄取的學生,本科階段統一就讀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制為五年。學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條 北京理工大學北理鮑曼聯合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為航空航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車輛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能源與動力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和光電信息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由中(北京理工大學)、俄(莫斯科國立鮑曼技術大學)兩校聯合辦學;
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中(北京理工大學)、英(瑞丁大學)兩校聯合辦學,非英語語種考生需謹慎填報。
第二十一條 內蒙古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采取“分數清”的方式,即按投檔成績排隊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校實施大類招生政策,各專業大類包含具體專業請見我校招生當年《報考指南》。
第二十三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報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學學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經濟管理試驗班、法學、經濟學、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外語類專業學費標準每人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不含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每人每年10000元;社會科學試驗班大類招生未分流前學費暫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執行,待專業分流確定后,按照實際專業學費標準補收差額部分;其余專業學費標準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學生,本科階段學費按上述規定執行,碩士、博士階段按國家及學校有關研究生繳費規定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為:北理鮑曼聯合學院招生專業航空航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車輛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能源與動力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光電信息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每人每年57000元;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每人每年78000元。若國家規定的學費標準變化,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北京理工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恪守“絕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保證每一位新生能夠順利報到入學。
第二十七條 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admission.bit.edu.cn;E-mail:admission@bit.edu.cn;微信公眾號: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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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招生信息
北京理工大學開設專業
溫馨提示:出國留學中介_香港留學中介機構_澳門留學申請_一年制碩士申請是國內一站式升學服務平臺,本頁面從互聯網或學校官網整理了有關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學校簡介、學校收費標準等信息,為考生了解北京理工大學提供全方位信息參考,輕松選擇到自己心儀的學校。